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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雪峰 村社养老:积极应对农村老龄化

更新时间:2024-04-17 08:52:04
实力作者:bob全站app应用

  随着老龄社会的提前到来,中国进入未富先老的阶段。怎么样应对老龄化,成为考验中国智慧的重大挑战。

  未富先老的问题有两个层面:一是老年人照料问题。在当前快速城市化背景下,家庭小型化,子女往往不再与父母同住,尤其是农村出现了数量极为庞大的留守老年人群体。因为子女已经进城,留守农村老年人很难再获得子女的日常照料,老龄大了生活不能自理,养老就成为问题,甚至会出现有老年人去世多日仍未发现的案例。传统中国主要是依靠家庭养老,目前阶段家庭养老功能显著下降,怎么样应对家庭养老功能下降所带来的问题,是当前中国尤其是中国农村必须要尽快解决的问题。

  二是人口老龄化造成就业人口占比下降,工作人群不仅要通过缴纳养老保险来养活退休人员,而且要承担抚育子女的沉重义务。工作人群收入减少,压力增加,社会财富更多用于消费而更少用作创新资源,社会活力因此降低,社会变得缺少竞争力。这正是欧洲与日本存在的老龄社会弊病。

  当前中国 “未富先老”主体问题仍在第一个层面,相对来讲第二个层面的问题还只是潜在可能,尤其对于中国农村来讲,目前还不存在这方面问题,原因是当前中国基本养老保险虽然覆盖面广,却只是保基本,保障水平是很低的。反过来,农村父母往往在年老之后仍然帮子女带孙子,也往往仍然从事农业生产。至少在当前中国农村还不存在日欧等国家因沉重养老负担所致社会活力的不足。

  中国应对农村老龄化有两种差异很大甚至截然对立的思路:一种思路就是在当前广覆盖、保基本、低水平基础上完善。这种思路强调通过完善农业、农村本身就具有的保障功能,发展互助养老,建立以家庭养老为主体、互助养老为补充、国家给予一定支持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另一种思路是在城镇和乡村居民养老保障并轨的基础上,进一步将城镇和乡村居民养老保障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障并轨,通俗地说就是给农民发退休金。国有农场改革时,普遍建立了国有农场职工退休金制度,规定超过 60岁的国有农场职工就要退出租赁的国有农场土地,享受退休金。国有农场职工总数不是很多,但在黑龙江省这些国有农场比较集中的省区,农场职工退休拿退休金,应是黑龙江社保基金入不敷出的重要原因。

  农民是否应当退休,还有是不是应当拿退休金,这样的一个问题可以讨论。不过,退休金显然不是凭空就可以拿的。农民退休金要依靠之前长时期缴纳社会保障基金,社保基金来自三个部分:一是个人缴纳,二是集体或单位缴纳,三是国家补贴。当前农村集体没收入,也就只有两个渠道,即农民个人缴纳和国家补贴。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要国家拿出很多钱来补贴农民,有难度。目前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出钱,却显然无力扩大,而从农民来讲,农民都有很强的获得当期收入的倾向,很少有农民愿意为未来养老缴纳养老保险。目前全国农村基本养老保险,绝大多数农户都只是缴纳了个人最低部分。进城农民工能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障,农民工缴一部分,企业和国家缴一部分。这项养老保险带有一定强制性,有报告数据显示,“截至 2018年底,中国有 2.86亿农民工,其中只有 6202万人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不到 22%”,农民实际上有强烈的将所缴纳养老保险留作当期工资收入的倾向。灵活就业人群参加到职工养老保险的积极性也不高。目前全国灵活就业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比例应当不超过 10%。

  如果农民参加职工养老保险,60岁退休,他们就得退出承包地,当前中国绝大多数耕地都是由60岁及以上农民耕种的。农民要缴纳个人缴费及代集体缴费,这是很大一笔资金,农民有没有这笔钱及他们愿不愿意缴,这显然是很大的问题。当然,最关键的是,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有没有可能通过国家出钱来为所有人建立一个较高水准的社会保障体系。毕竟没有无缘无故的财富。

  因此,应对农村老龄化的农村养老制度 (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就有两种十分不同甚至截然相反的思路:一种是农民不脱离农业与土地,以家庭为主国家补助,发展互助养老的思路,这是相对保守的思路;另一种则是将农民社会保障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并轨,建立让农民脱离土地的新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前一种思路,国家只对农民承担有限的保障责任,后一种思路则要由国家承担主要保障责任。

  既然日本和欧洲都受困于老龄化,主要是受困于全民参与的高水平养老保障,在 “未富先老”的现阶段,建立由国家承担主要保障责任的高水平的中国农村保障体系,显然是没有可能的。

  这并不是说国家就不应当对农民社会养老保障负责任。国家建立的广覆盖、保基本、低水平的新农保就是国家所负责任之一。国家肯定还要不断加大对农村基本保障的投入力度。现在的问题是,国家到底能投入多少,及如何投入才最有效。

  既然中国短期内不可能将居民养老保险与职工养老保险并轨,建立农民退休制度,给农民发退休金,未来一个时期中国应对农村老龄化挑战的主要对策就要建立在村社养老基础上,依托土地与村社,借国家财政补助和强有力政策支持和制度设计,建立具有中国特色和优势的农村社会保障与养老制度。

  当前中国仍然有 5亿多农村居民,有 2亿多进城农民工。大多数进城农民工并没有参加城市职工养老保险,也就是说,当他们退休之后没有办法获得稳定的退休金收入。这也是当前进城农民工和他们家庭普遍保留承包地与宅基地的原因。年轻时进城务工经商,年龄大了回村养老,仍然是当前进城农民工的普遍预期。

  因此,在可预期的时间内,农民养老依然要靠家庭、靠土地、靠村社,而很难靠退休金。以村社为基础的农村养老还将长期存在。

  村社养老就是以村社为基地,与土地结合起来,依托村庄熟人社会资源,内靠村社集体组织,外靠国家政策支持,应对农村老龄化。如果国家支持得力,制度措施得当,各方面积极性都能调动起来,就非常有可能建立起一个虽然资源投入不大效果却相当良好的村社养老实践范例。在当前阶段,国家财政能力有限,农村养老资产金额的投入水平有限,村社养老只能用有限资源来实现养老效用最大化。凭借村社养老优势,将村庄建设为中国应对老龄化的主阵地,可以助推中国高速现代化,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保障。

  因为国家财政资源有限,无法为农民提供高水平的社会保障,将未来一个时期的养老建立在不脱离土地和熟人关系的村社基础上,这样一种村社养老只是初级阶段的应对老龄化的办法,某一种意义上是无奈之举,被迫为之。

  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成长,到 2035年现代化基本实现,国家有了建立统一社会保障的财政能力,应对农村老龄化有了更多选择,这样一个时间段,村社养老仍然有其独特优势,因为村社提供了稳定的地缘联系,农村与自然亲近,家乡是乡愁也是宗教,落叶归根与入土为安都使村社养老具有相对于其他方式养老的显著优势。这样一个时间段,村社养老进入高级阶段,就不是无奈之举,而变成各种可供选择方案中的重要选项。

  处于初级阶段的村社养老,即如何在国家财政投入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建立一个可以积极应对农村老龄化的村社养老机制,是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

  接下来讨论初级阶段的村社养老,分为三个部分,即农村老龄化的层次,应对农村老龄化的主要资源和应对农村老龄化的主要措施。

  按退休的概念,当前中国 60岁就应当退休了,妇女退休年龄甚至是 55岁。老龄化也是按 60岁以上人口占比来定义的。不过,从农民来讲,农民一般是没有退休概念的,他们参加农业生产的时间往往会超过60岁。具体而言,依据身体健康情况,可大致分为三种类型的老年人:

  一是身体健康具有劳动能力的老年人,一般年龄在 60~70岁;二是丧失劳动能力但生活可以自理的老年人,一般年龄在 70~80岁;三是 80岁以上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老年人。以上年龄只能是大概,因为不同人的身体健康情况不一样。农村 80多岁仍然从事农业生产和庭院劳动的仍有人在,在 70岁就已失能半失能的也不少见。

  对于具有劳动能力的老年人来讲,与土地结合起来,不仅是要从土地上获得收入,而且是要通过生产验证自己仍然是社会主力人群,是可以为家庭做贡献的人。这个群体年龄上是老年人的,心态却仍然年轻,他们不服老。劳动是他们的必需,是体现他们价值和社会地位的重要方面。正因为有劳动能力,他们仍然有强大进取心,有梦想,要想方设法为子女减轻负担,做家庭和社会中都有用的人。生活能自理的老年人,因为生活可以自理,又不存在缺吃少穿的问题,他们的生活也很惬意。

  当前农村,农业生产基本机械化了,农业社会化服务也很健全,很少再有农业劳动需要重体力劳动。目前农村已经消灭绝对贫困,农民与土地结合起来,能够得到大量自给自足的生活照料。个人积蓄、国家发的基本养老金,子女给的赡养费以及农业生产所得,农村老年人收大于支,消费不高,生活品质不算低。60多岁的农民,一般父母已去世,子女已成家立业,没什么家庭负担,自己吃饱喝足玩好就行,所以是农村中 “负担不重的人”,也是他们人生 “第二春”。这些老年人在农闲时间有大量余暇,对农村文化生活十分渴求,是农村文化社会活动的积极分子。

  因此,对于农村中具有生产能力,至少生活可以自理的老年人来讲,他们并非社会的负担,而是社会的财富,他们有大量的空闲时间,追求更好的文化生活。农业生产为这些低龄健康的老年人提供了生产获利机会,找到了释放生命能量的场所,从农业生产中找到了时间节奏,通过生产真正介入到主流社会中去。除此之外,他们还需要有更多丰富的文化社会活动,需要更高级的精神生活,以及一定要通过活动来参与社会建构,证明个体价值。从这个意义上讲,有生活生产能力的老年人,他们要的是有意义的老年生活,是高级的需求。

  当前农村最引人关注、问题最大也最要解决的,应对农村老龄化最棘手的,就是失去生活自理能力高龄老年人的照料问题。在城市化的背景下,农村家庭年轻子女进城去了,年老父母留村,一旦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他们的生活品质就会大幅度下降。跟着子女进城,短期尚能忍受,长期就成了拖累。留守农村,吃喝拉撒都成问题。子女回来照看,影响工作,年老父母觉得自身是累赘。

  虽然农村里的生活不能自理老年人只是极少数,这样极少数老年人的悲惨生活却给村庄以巨大负面影响。有老年人在家去世却无人知道,让所有老年人都对未来忧心忡忡。所以农村老年人常讲,活就好好活,死就痛快死,绝对不能生病瘫痪在床上,生活不能自理,生命的最后一点尊严都没有了。因此,对于农村里的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来讲,如何让他们能保持底线的生活,保留基本尊严,是个大问题。

  也就是说,应对农村老龄化其实是有两个完全不同的层次:一个层次是对于具有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老年人,应对老年化主要是让他们仍旧能通过适度劳动留在社会主流人群中。让他们与土地结合起来,进行农业生产、种蔬菜水果,以及种花种草等。这个层次老年人需要更多文化生活社会活动,精神充盈,不仅老有所乐,而且老有所为。另一个层次是对于失能老年人,他们需要获得基本照料,保持生命中最后的尊严。

  将农村老年人分为身体健康的低龄老年人和体弱的高龄老年人,这两类老年人就可以建立很重要的联系。一方面,所有低龄老年人都会逐步变成高龄;另一方面,低龄老年人是村庄最大的资源,村庄真正生活不能自理的高龄老年人是很少的,身体健康的低龄老年人却很多,只要每个低龄老年人花并不多的时间来照料高龄老年人,高龄老年人的照料就不是问题。通过照料高龄老年人,低龄老年人做了善事,精神上受到鼓励,且能够最终靠 “时间银行”来为将来高龄再被照顾提供凭据,也可以获得一定的服务费。

  也就是说,我们能够最终靠设计制度和投入一定的国家资源,同时满足村社两个群体老年人的所需。

  第一点是建立在村社地缘基础上。每家每户都有土地,有宅基地,有自己的住房,有亲朋邻里熟人社会,祖祖辈辈就住村庄,年龄大了,落叶归根,将来百年后也可以入土为安。从村庄走出去的都是乡贤,也就是村庄建设所可以利用的力量。

  第二点是可以与土地结合起来。无论是种粮食,还是种瓜种菜,还是养殖或捞鱼摸虾,都是能够得到收入、产生意义感的劳动,这与无事可做是不同的。年龄大了也可以生产,也按节气进行农作,展开生产与生活。

  如上所说,农村老年人实际上有两个完全不同的部分,一是身体健康的低龄老年人,二是生活不能自理的高龄老年人。前者不是问题也不是社会的负担,而是村庄最重要的资源。他们住在自己家中继续从事农业生产,余暇时间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在积极老龄化过程中,对老年人个体的内在主体地位和作用 “给予足够的激活、塑造、引导与开发”,非常重要。需要照料的高龄老年人可以住在自己家中,由子女来照料或村庄低龄老年人通过互助形式来照料。也正因为有两类性质完全不同的老年人,村社养老应对农村老龄化就有两类不同却密切关联的措施。

  从理论上讲,农村互助养老真是非常理想的模式,村庄中都是熟人,国家和村集体建幸福院,提供场地甚至部分资金,村庄老年人相互照顾。年轻的照顾年龄大的老年人,身体强的照顾身体弱的老年人。老年人已经退出生产领域,有大量闲暇时间,到幸福院一起娱乐,相互照顾,既打发了时间、提高了闲暇生活的质量,又可以帮助需要帮助的老年人,做了好事,积了德。换句话说,当前农村老年人有大量闲暇时间,利用闲暇照顾一下身体弱年龄大的老年人,花费时间精力不多,互惠获得好评,相互帮助相互照顾产生积极的意义。既然村庄中有大量低龄的身体健康的老年人无事可做,将他们组织起来互助,照顾身体弱的高龄老年人,等到低龄老年人年龄大了,再由村庄低龄老年人来互助照料,互帮互爱,互助养老,岂不很好。

  不过,互助养老要能实现,就需要解决互帮互助的价值衡量问题,即低龄老年人照顾高龄老年人,这个照顾的时间是否及能否得到回报。

  如果互助幸福院只是村庄老年人娱乐活动的场所,娱乐活动本身就是回报,所有来参加活动的老年人都从相互交往中获得了回报:他们让自己的闲暇变得有趣,时间过得快了。如果有组织活动的责任,他们也可能愿意,因为组织活动让他们受到尊敬,成为老年人中的领袖,他们会有荣誉感、使命感。即使没有酬劳他们也愿意付出劳动。在互助养老院如果低龄老年人有照料高龄老年人的责任,偶尔一次是没有问题的,长期坚持则低龄老年人必须有高度的使命感、荣誉感,和村庄团结如一家的共同体意识。不过,在 “久病床前无孝子”的语境下,指望低龄老年人长期为高龄老年人提供服务是不现实的。

  因此,现实中就存在互助养老的计酬问题。有两种计酬办法,一种是即时支付,另一种是时间银行。

  第一种,即时支付。即时支付相当于由互助幸福院给照顾高龄老年人的低龄老年人付费,低龄老年人或其他助老服务人员通过提供服务来获得收入。由谁来支付费用?有三个主体,一是国家补助,二是集体支持,三是高龄老年人缴费。这样一来,互助幸福院就接近一个民办非企业的托老所,而与互助养老有了显著差异。

  第二种,时间银行。时间银行就是由低龄老年人为高龄老年人提供服务,服务时间记录下来成为时间券,以换取自己年老时接受服务的凭据。时间银行起源于 20世纪 80年代以来开展的社区互助养老实践,我国最早的时间银行出现在 20世纪 90年代末的上海市,进入新世纪 “时间银行”实践遍布全国。不过,“时间银行”实践困难较多,全国真正成功的实践几乎没有,其难点包括:劳动成果代际接力的延期支付方式不易得到信任和认同, “时间货币”缺乏统一、规范、科学的计量标准,“时间银行”运行过程中难以做到有效的风险管理,人口流动背景下难以实现 “时间银行”的转让、继承及通存通兑。

  简单地说,“时间银行”最大的问题是难以准确计量,无法成为标准化的通用的 “时间券”或 “劳动券”。

  第一种,主要依靠自愿服务的模式,低龄老年人自愿照顾高龄老年人,低龄老年人是志愿者,他们从自愿服务中获得友谊、荣誉和意义。等到低龄老年人年龄大了,他们再指望低龄老年人来为他们提供自愿服务。

  第二种,主要依靠即时付费,即有偿服务的模式。低龄老年人提供服务可以获得较低水平的经济补偿 (低偿服务),从而形成基于利益和责任进行的对高龄老年人的照料。低龄老年人的补偿水平比较低,因为这些低龄老年人往往有大量闲暇时间,且照料相互熟悉的高龄老年人能获得成就感。这个意义上,虽然互助幸福院也可以付费,却只需要远低于市场的付费,这样就可以形成较低成本的养老。

  第三种是 “时间银行”模式。通过严格的劳动时间记载,及复杂劳动与简单劳动的核算,采取劳动成果代际接力的方式开展互助养老服务,现在的问题不仅存在劳动时间标准化通用化的困难,而且很难形成对 “时间券”的预期,即很难预期现在的服务付出可以在将来换回同等服务回报。

  单独来看,这三种模式都存在问题,第一种靠志愿的模式必须有很高的道德水平、信任水平,在村庄社会中几乎不可能长久持续;第二种模式接近机构养老,互助程度比较低;第三种模式与第一种模式存在同样的对环境信任的高要求,因为 “时间券”本质上是靠信任来兑现的。

  无论是志愿服务、低偿服务还是 “时间银行”,都需要有持续运转下去的村庄内部的信任和预期。从当前全国推动的互助养老模式来看,成功的并不多,互助养老远没有成为当前养老的重要补充,更没有成为主要渠道。其中一个关键原因是仅从养老角度来解决养老问题,而没有将互助养老放置在中国农村的语境中,以及没有将农村互助养老放置在村庄社会建设的大背景之下。

  换句话说,当前中国农村发展互助养老的核心不在于技术性的方面,而在于必须有村庄的信任、认同、预期和价值感、归宿感,或者说关键在于培养村庄社会资本。

  应对农村老龄化的主要阵地在村庄,主要措施是将农村老年人组织起来,以农村老年人组织为平台,国家输入资源,社会给予帮助,聚合各方面力量,完全可能低成本有效率地应对好农村老龄化问题。

  因此,当前农村有两类不同的老年人群体,他们有着完全不同的养老需求,也就应当有两类不同的措施和办法。

  身体健康的低龄老年人,他们养老需求是老有所乐和老有所为,有人生 “第二春”的自我实现需求。具体地,这些低龄老年人迟迟不愿退出生产领域,希望仍然能有所劳动,有所作为。所谓 “老有所为”,就是低龄老年人认为自己不老,还有很多余光余热可以发挥,他们要通过承担责任来体现自己价值,证明自己有用,而不只是一个消耗资源的闲人。

  能与土地结合起来,参与农业生产,至少要在房前屋后搞点儿庭院经济,不仅保证自己的蔬菜供给,而且能为进城子女提供新鲜、绿色食品。这是农村身体健康老年人的基本诉求。

  村庄有很多家庭经济条件不错的低龄老年人,也就是前面讲到过的“负担不重的人”,他们有钱有闲,身体又好,以往有过当干部的经历,在外面见过世面,子女在城市工作好、收入高,他们就尤其愿意在村庄有所作为。

  还有一些低龄老年人家庭条件不是特别好,他们往往还要到当地劳动力市场上打点儿零工以补贴家用,村庄一些报酬很低的工作他们也愿意干。做一天小工,即使三五十元,也有很多低龄老年人争着来做。

  老有所乐,就是要让老年人的闲暇时间变得有价值,有意义,生活充实,心情愉悦。

  老有所乐,较为通常的状态是不让闲暇变得无聊,也不是将闲暇用在黄赌毒等感官刺激上,而是要通过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共同参加活动,形成彼此欣赏。老有所乐的高级状态则是增加对生命本身的体验,比如通过写诗来深刻体验诗意人生,通过积极的文化活动提升精神世界,让精神变得丰盈。

  显然,这些身体健康的低龄老年人不是农村养老的负担,而是农村养老乃至发展中最重要的资源。将这些低龄老年人动员组织起来,将极大程度地改变村庄治理的面貌。

  将低龄老年人组织起来的办法之一是成立老年人协会,并建老年人活动中心,国家和集体 (当然也可以是乡贤)每年提供一定资金,来支持老年人开展各种文化活动。

  从全国成立老年人协会的情况来看,文化活动开展方便,成本低,持续性强,对农村老年人具有极高动员性。笔者在湖北洪湖和沙洋成立的四个老年人协会已顺利运行 20年,每年每村仅投入 1万元左右,却惠及了四个村的所有老年人。老有所乐,时间过得快了,生活就变得充实。

  老年人协会不仅开展文化活动,而且是老年人自己的组织,他们相互关心,彼此照顾。如果将部分国家资源通过老年人协会分配给老年人,老年人协会就可以获得更大主体性,并可以发挥更大作用。

  从笔者主持四个老年人协会 20年的经验来看,村庄有大量老年人积极分子,不要一分钱就全身心投入老年人协会的工作中,甚至关心起村庄每位老年人生老病死 (这里的生是指生日的意思)。

  将农村老年人组织起来,让他们的闲暇时间变得有意义,生活更有质量,这一点是不难的。问题是,地方政府一般不关心老年人文化生活,认为创造不了 GDP。实际上,经济发展的目的归根结底是为了人,让老年人的生活变得有意义,花钱很少,福利极高,因此应当是未来时期农村工作的重点。

  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高龄老年人的养老,重点则是家庭养老功能衰退情况下让他的生活得到照料,生命基本尊严得到保障。

  丧失生活自理能力老年人养老有四种情形:一是依靠子女养老,这将在未来很长时间仍然是中国农村养老的主流模式;二是家庭养老,即仍然居家,通过社区提供一定的护理、衣食支持养老;三是在村庄内的机构养老;四是到村庄以外的机构养老。

  真正到村庄以外机构养老,一是成本比较高,二是脱离村庄这个熟人社会,丧失生活自理老年人的处境就不可能好,某种意义上就相当于“等死”。离开村庄这个熟人社会,到外面机构孤苦伶仃 “等死”,且还要花很多钱,当然不是好办法。

  子女养老以外的另外两种都可以与村庄养老结合起来。如果以村庄为基础,组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同时建设集中养老服务中心,为缺少居家养老条件的老年人提供集中养老服务,主要是为老年人提供基本照料与护理,应当可以较好地应对农村高龄老年人的养老问题。

  可以设想,由国家建村社养老服务中心,由老年人协会来经营,民办公助,这个民并非民营,而是由村老年人协会这个民间自治组织来经营。村社养老服务中心可以为高龄老年人做两件事情:一是为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比如送餐服务。二是为缺乏居家养老能力的高龄老年人提供集中供养,类似村社敬老院。真正集中供养的老年人肯定不多,却有很多重要工作要做,比如谁来护理、护理质量、护理费用,以及安全责任如何分担。

  村社养老不是商业性质的,而是互助性质的,是基于熟人与信任,而非基于市场与契约,因此,村庄养老制度成本可以很低,可以将安全风险与安全成本降到最低限度,真正做到风险自担 (恰如在自家出现安全问题责任由自己承担一样)。

  无论是居家养老的送餐服务,还是集中养老的护理投入,都存在由谁来负担成本的问题。显然,既然强调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均等化,国家就有责任为村社提供基本的养老设施,甚至可以投入部分资源与经费。

  国家却不可能大包大揽,也没有大包大揽的实力。因此,子女得承担部分家庭养老责任。子女无法在家照料父母,就必须负担一部分费用。老年人自己可以承担一部分,还有虽然不多却也有的基本养老保险,等等。当然,如果需要村社养老的高龄老年人在之前几年承担过照料高龄老年人的义务,这些义务就可以计入 “时间银行”,现在支取出来以获得其他人照料。

  如果国家能建设基本养老设施,村社养老支出无非日常水电费、生活费的支出和人工成本。水电费、生活费不会很高,养老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对人工要求比较多。在村社范围低龄老年人是很多的,能够最终靠制度设计,让低龄老年人愿意投入到村社养老事业中来,具体调动低龄老年人的办法可以有三种。

  一是志愿服务。即村庄有大量有钱有闲的老年人,他们愿意无偿为其他人服务,从而实现或证明自己的价值。尤其在组织低龄老年人进行文化活动,这些 “负担不重的人”有很高的参与积极性。丰富而深刻的村庄文化活动本身就可以调动村庄积极分子,形成志愿活动。

  二是低偿服务。村庄有大量有闲低龄老年人,只需支付很低的报酬,他们就可以加入村社养老服务中。如果是通过市场化的渠道来雇用养老服务员,一个月 5000元可能没有人愿去应聘,村社养老可能只用一两千元就可以聘请到大量负责任的服务人员。

  三是时间银行。村庄低龄老年人投入村社养老事业中,可以记为工分,将来生活不能自理时免费接受相应照料。因为村庄是熟人社会,时间银行运行的制度成本可以很低。

  借助村庄内相对丰富的低龄老年人积极性,依托村社熟人社会关系,国家再给予支持,乡贤给予鼓励,村社范围就可以建立一个成本远低于商业 (市场)养老的、以互助为主的村社养老,从而为村庄生活不能自理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有品质的养老服务。

  以低龄老年人为主的文化活动的开展,与以高龄老年人为主的生活照料,都依托于村庄内部老年人积极性的调动,组织程度的提高,以及他们对自己未来的负责任。以低龄老年人为主的文化活动为村庄积累下大量社会资本与自己人认同,从而为高龄老年人照料提供了强有力的社会基础。高龄老人的状况也调动起村庄所有人的道德激情。一个超过60岁就拿退休金从而成为社会资源消耗者的社会保障制度,与一个 60岁后仍然积极投入社会生产,并对自己未来负责的社会保障制度,显然是完全不同的。中国目前阶段只是一个发展中国家,还无力建设一个高水平的、依靠国家投资和个人高积蓄 (购买社会养老保险)的社会保障制度,却可能在村社土地上,凭借对村社内部力量的动员,将劳动当作社会奖励,建立起一个廉价却水平不低,人性而温暖的互助养老制度。若如此,中国就可以将村社作为应对未富先老的老龄化挑战的主阵地。

  志愿服务、低偿服务和时间银行三种互助养老模式,某种意义上代表了三种互助技术,离开环境条件,这三种互助技术都很难支撑起互助养老的运转。或者说,这三种互助技术的运转严重依赖于环境条件,核心是村庄社会资本。一个具有丰富资本的村庄,即使互助技术比较粗糙,充裕的社会资本也可以填充互助过程中产生出来的各种摩擦,并使互助养老仍然可以良性运转,没有丰富社会资本的填充,粗糙的互助技术运转起来,摩擦力越来越大,终于运转不下去了。

  在快速城市化背景下, (1)以前主要是依靠家庭的养老变得越来越困难。(2)代替家庭养老的机构养老成本太高且服务太糟,在未来很长一个时期农村养老都不可能主要是依靠机构。(3)农村有大量缺少城市就业机会的老年人返回村庄居住,其中绝大多数低龄老年人从事农业生产,农忙时间有限,闲暇时间很多,低龄老年人的机会成本几乎为零,村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数量不多处境不好。(4)如果能将村庄低龄老年人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为高龄老年人服务,高龄老年人养老问题就可以低成本解决,低龄老年人为高龄老年人服务形成 “劳动券”,等到他们年老失能就可以由更年轻老年人来接力服务,这样一个接力服务不仅低成本解决了养老问题而且还处处闪耀着人性的光辉。(5)互助技术很关键。不是通过市场和货币而是通过劳动力代际接力来完成村庄内低成本高质量的互助养老。当前比较常用的互助技术包括志愿服务、低偿服务和 “时间银行”三种模式。(6)从目前实践来看,当前三种互助技术的摩擦力都比较大,因此都难以持续。降低摩擦力的办法是提供润滑剂,这个润滑剂就是增加村庄社会资本。(7)所以,互助养老的根本不在于技术而在于社会资本,在于村庄建设。仅从技术上来解决互助养老问题,甚至将 “时间银行”规范得与货币一样精确,互助养老就不可能延续得下去。互助养老以机构养老为代表的市场养老的优势就在于其不精确,相对模糊,从而为大量未进入市场的劳动力提供了交换机会。“时间银行”比货币的优势也在于其不精确和低成本,大大降低了交易成本,促成了未进入市场劳动力的交换。

  第一条,当然是当前中国村庄有很多具有大量闲暇时间的低龄老年人,他们身体健康,闲暇时间很多。这些低龄老年人可以用很低成本动员组织起来照顾高龄老年人。

  第二条,中国村庄都是历史形成的,村庄中不是远亲就是近邻,都是熟人,祖祖辈辈生活在村庄,而且村庄仍然是他们的归宿。这个意义上讲,村庄熟人社会互助与城市陌生人社区互助基调肯定是不同的。

  第三条,村庄所有的大户都有宅基地和自有住房,都可以有庭院经济,也都有承包地。在当前农业生产力条件下,农村有劳动能力的老年人种自家承包地只需很少时间 (农忙时间低于两个月),收获足以解决温饱问题,往往还有余力支援在城市生活的子女。也就是说,农村低龄老年人不仅长期生活在村庄,可以轻松与土地结合起来,而且有大量闲暇时间。如何在闲暇时间过得有意义,是农村低龄老年人的内在需要。

  第四条,村庄具有良好的自然环境,与自然亲密接触可以怡养天性。无论是庭院经济还是捞鱼摸虾,既为老年人提供了收入,又为他们提供了验证自己仍然有用的证据。

  在以上村庄所具备的互助养老优势下,通过志愿服务、低偿服务、时间银行等互助技术,就可能将优势变成可以持续的村庄互助养老实践。如何变成实践?可以想到的步骤有以下九步。

  第一步,由国家或村集体或社会赞助建设互助幸福院,有基本的设施条件,还可以有一定的运转补助,民办公助项目。

  第二步,组建可以满足所有村庄老年人提高闲暇生活质量的老年人协会,开展各种文化活动。因为是娱乐性质的,可以提高闲暇生活质量,村庄老年人就有参加积极性,村庄精英就有无偿出面组织老年人文化活动的动力。这些村庄精英觉得自己在发挥余热,做有意义的事情。这些事情又相对不难,责任也不大。老年人协会和文艺活动组织起来是相对容易的。

  第三步,互助幸福院和老年人协会为全体村庄老年人提供了更多社会交往,提高了文化娱乐机会,提高了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第四步,可以在互助幸福院设立托老床位,接受较低缴费的村庄高龄老年人入住,同时低偿聘请村庄低龄老年人为这些托老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老年人协会同时组织动员村庄低龄老年人为高龄老年人提供志愿服务,或可以记账的 “时间银行”服务。

  第五步,互助幸福院可以为其他老年人提供适当的服务如送餐服务,当然可以收取一定费用。

  第六步,可以在老年人协会提供托老床位,为全村高龄老年人提供日托或全托服务,适当收取费用,国家给予必要补助。

  第七步,动员全村社会力量形成自愿社会资助体系,依靠本村在外工作 “乡贤”提供改善互助养老的设施和运转条件。

  第八步,将低龄老年人组织起来,充分动员村庄低龄老年人为高龄老年人服务,组织起来提供的服务纳入记录中,每天形成类似 “时间银行”的记录,并通过村集体收入为服务时间提供一定兑现保证。

  以上九步中,最为重要的有几点:一是将互助养老置于村庄环境与氛围中,尤其是置于老年人文化娱乐需求基础上,置于老年人协会和老年人活动中心基础上;二是综合运用志愿服务、低偿服务和时间银行三种技术手段;三是提供多样化、多层次却并不复杂的互助养老服务;四是强有力的国家资助和指导。

  在村庄中,且将互助养老作为村庄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依靠对村庄自身的组织动员和国家自上而下的强有力指导、支持,农村互助养老就可能运转起来,成为低成本的养老实践。

  再说一句,互助养老实践的成功主要不是靠技术,而是靠村庄建设所形成的社会资本为养老技术运转时提供的润滑作用。离开村庄建设谈农村互助养老等于缘木求鱼。

  初级阶段村社养老的必要性在于,在未富先老的现阶段,无论是国家还是农民都缺少建立基于高水平养老保障基础上的现代养老的能力,即国家没有那么多财政投入,农民也有强烈现金收入倾向而不愿为未来养老进行积蓄。通过发展村社互助养老,中国就可能以农业为基础,以村社为基地,以对村社老年人资源的充分动员为手段的、廉价却有效的养老制度,以应对中国未富先老的困境。

  这样一种初级阶段的村社养老是与中国特定发展阶段有关的,水平不一定很高,却又是实用的、有效的。

  随着中国经济不断成长,现代化基本实现,乡村振兴进入高级阶段,中国农村养老制度就有了更大选择空间。其中村社养老也就有进入高级阶段的合理性。

  高级阶段村社养老的关键是,村社养老不仅成本低,而且与大自然亲近,可以与土地结合起来,容易建立面对面稳定的熟人关系,可以落叶归根,百年后入土为安,从而真正将村庄变成乡愁,变成宗教,变成信念与寄托。

  高级阶段的乡村振兴, “农业强、农民富、农村美”。每个从村庄出去的农民,年轻时可以在城市打拼,年老了却可以再回到村庄中来,在村庄中养老,过恬静安逸的老年生活,参与美丽家乡建设。房前屋后土地的打磨,熟人社会关系的建构,村庄事务的积极参与,让生活充满了意义和永恒。

  四个与老年人连结性有关的方面包括:有某事要做;有关系,如血缘、情爱关系等;与将来有利害关系;有连续性的感觉。这种连续性提供了一种让老人生活更有意义、更积极和更有目的的机制。“这个 ‘连续性’其实就是一种 ‘缘’,与家庭、与社会、与未来希望的缘。”“在我们的访谈中,那些老人协会的负责人和骨干分子,表面看起来更年轻更有活力。积极参与社会活动的老年人充满着成就感和幸福感。”

  建立在未来乡村振兴基础上的村庄养老,因为村民都可以在村庄建立起稳定的人与人之间和人与自然环境之间的关系,而将个人有限生命与无限未来建立起了紧密联系。年轻时可以进城去,让青春激情与城市各种偶然性擦出火花。年龄大了,对城市喧嚣已经厌倦,回到宁静乡村中,在自己能把控范围内进行有意义的探索,让生活更加充实、精神更加充盈,这就是高级阶段的村社养老。

  在城市,每个人都只是微不足道的一粒尘埃,在村庄,每个人都是乡村生活内在组成部分。城市是奋斗的地方,农村则是归宿,是养心的地方。在村庄重建人与自然、人与人和人与自己内心世界的和谐,就让所有中国人找到了乡村乐土。

  在城市化的背景下,农村人财物流向城市,之前的家庭养老难以为继。在可以预见的未来相当长一个时期,机构养老不仅存在收费昂贵,农村老年人养不起的问题,而且因为机构养老割断了农村老年人与村庄熟人社会经济、社会、心理、精神各方面的联系,将会极大降低养老质量。

  因此,未来中国农村养老的出路只能建立在基于家庭养老基础上的互助养老,互助养老具有理论上的合理性和可能性,其健康运行需要通过具体技术设计来保持。志愿服务、低偿服务和时间银行是三种可能的互助养老技术,这三种互助养老技术的持续有效运行,需要有可以为其提供润滑的社会资本。仅从技术层面讨论互助养老、互助养老就很难持续。只有将互助养老置于村庄和村庄社会之中,通过村庄环境建设与村庄社会建设,才能建设一个良性可持续高质量的互助养老。

  互助养老是农村养老的出路,通过互助养老充分调动农村低龄老年人资源为高龄老年人服务,低龄老年人通过服务获得了尊重、友好情感、成就感甚至一定的经济回报,以及未来预期,高龄老年人一直可以保持与村庄和老年人群体的血肉联系。村庄清新空气,与土地结合,与自然亲密接触,蓝天白云,鸟语花香,舒缓的生活节奏和宁静的乡村夜晚,都特别适合老年人生活。在村庄熟人社会中这种互助养老就不是无奈的选择,而是最优的养老模式。

  中国乡村振兴战略为村庄互助养老提供了良好的基础设施条件和充分的资源支持。村庄建设使互助养老技术得到润滑,以村庄熟人社会为基础和家庭养老为基础的互助养老为中国提供了低成本高质量的养老模式,为中国应对老龄化提供了战略性选择,甚至为中国未来养老乃至全世界的养老提供了重要方案。

  选自 贺雪峰著 《乡村的视角》中央党校出版集团 大有书局 2024年出版

  乡村振兴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三农”之首为农民,乡村振兴必须要将服务农民放在首位,任何脱离了服务农民的“三农”工作都是要不得的。

  之所以说乡村振兴首先要服务于农民,是因为农民是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最大的,他们缺少社会资本,正在艰难进城。过去20多年以及未来20年是中国城市化最快的阶段,也是市场进一步深化的阶段。2000年中国城市化率只有36%,目前中国城市化率已达65%,未来中国城市化率可能要达到80%。城市化也就是农民进城变成城市市民,农民从农业农村进入更加市场化、拥有更多机会也涌动更大风险的城市二、三产业的过程。

  农民进城通常不是一家人一次性搬到城市居住,而是家庭中的青壮年劳动力先进城。留守农村的父母务农,年轻子女在城市务工,全家一起努力,最终获得在城市安居的条件。问题是,农民进城并不总是成功的,在很长一个时期,很可能农户家庭年轻子女在城市务工,年老父母还得留村务农;经济繁荣时期进城,经济下行时返乡。即使已经在城市安居的农民也可能经不住风险,所以还愿意保留农村的退路。进城农民仍然是脆弱的,他们很清醒和理性,要为自己保留农村退路。

  当然,并非所有进城农民都是,也有越来越多进城农民融入城市,在城市有了稳定就业与收入。他们成为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主体性力量,也成为城市化和市场化的主体。他们积极参与了现代化、城市化与市场化,并从中获取了各种机会、各种成功。这部分人是农民中的强势群体,他们从8亿户籍农民中脱颖而出,将命运掌握在了自己手中。随着中国式现代化的不断推进,有越来越多进城农民可以在城市体面安居,成为新市民。他们逐步让渡之前在农村的获利机会,从而缓解了农村紧张的人地关系,留守农村的农民获得这些机会,就可以扩大经营规模、增加收入。

  留守农村的农民主要有两个群体。一是缺少城市就业机会的老年人,他们有承包地、有宅基地、有住房。村庄集体经济的特征、村庄熟人社会传统,以及仍然保留的自然经济,使具有劳动能力的留守老年人不仅可以解决温饱问题,而且可以有丰富的生命主体性实践,这同漂泊流浪在城市不可同日而语。二是不愿或不能进城的青壮年夫妻,他们通过获取进城农民让渡出来的获利机会而增加收入。进城农民越多就可以让渡出越多获利机会,也就为留守农村的青壮年夫妻提供了越多扩大经营规模、增加副业收入的可能。留守农村的青壮年还可以在保持家庭生活完整的同时,获得不低于外出务工的收入,成为农村的新“中农”,成为“中坚农民”。从村庄社会结构上讲,他们是村庄的中坚力量,从村级治理来看,他们是村组干部的最好来源,是村级治理中的积极分子。正是留守老人和“中坚农民”,耕种了全国90%的耕地。这个结构是一种自生自发出来的极具生命力的稳定结构。

  再过20年,绝大多数进城农民都有能力在城市体面安居,让渡出的农村获利机会会为仍然留村的农民提供逐步扩大经营规模、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条件。随着中国跨过中等收入阶段,城市现代化优先取得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跟进,中国将进入现代化的高级阶段,“强富美”的新农村终将到来。

  农民深度参与市场体系,为中国式现代化创造了财富,打下了扎实基础。为农民提供无差异的市场机会,是对他们最大的尊重与保护。市场体系机会多风险也大,农民是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最大的,进城可能失败的农民与仍然留守农村的农民尤其是农村老年人则是农民中的,需要有基本保障和最后退路。因此,当前时期乡村振兴的主要目标应是将有限的国家资源用于为农民提供底线式的保障与服务;当前较为重要的事情,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小农户社会化服务、互助养老服务等,都是基础性、底线式的;当前乡村振兴的目标也不是要将农村和农业建设成为比城市更美、机会更多、更能成功的地方。

  简单地说,乡村振兴实践和“三农”工作重点是要服务于农民,政策设计、财政支持都要向农民倾斜;这种服务更多是底线式的,却很重要;这个底线要慢慢地提高,却绝对不可能高到比城市更高。

  以此来反观当前乡村振兴实践和“三农”工作,很多地方值得讨论和商榷。例如,某些地区将乡村振兴等同于美丽乡村建设,投入巨额财政资金打造无法复制的“强富美”示范村;部分地方政府不顾当前小农户农业的实际,片面推进土地规模经营,推进农业现代化、推进现代农业;个别政策研究者不顾实际推崇农村生产要素进一步市场化,推崇农民土地入市,鼓励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实质则切断进城农民与农村的血肉联系;一些地区盲目经营县城,鼓励农民耗尽积蓄到县城买房却并无就业,等等。

  本书从乡村的视角比较系统地讨论了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等战略,指出了目前工作中出现的一些偏差,以及在当前阶段为何、如何为农民提供服务。希望本书的出版有助于推进对当前“三农”工作的认识,深化乡村振兴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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